老河口市芳姐土特产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2MA4DK90K3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老河口市北京路东侧南段鼎鑫公寓1楼自南向北第3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老河市监处罚〔2023〕544号
当事人在经营销售的过程中,没有认真严格履行进销货查验制度,疏于内部管理,致使构成涉嫌经营销售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160瓶;2、罚款:129600元。
12960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2
老河市监处罚〔2023〕459号
当事人在经营销售的过程中,没有认真严格履行进销货查验制度,没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没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没有合法进货发票,因未建立进销货台帐,部分涉案商品无法说明来源,致使构成经营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160瓶。
2、罚款:129600元
12960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