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青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肖肖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C1FRQ78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陈场镇青福村二组5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40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3日入驻抖音平台,并取名“仙青湖”,从事生鲜蔬菜销售。当事人以3.5元/斤的价格从陈场本地的农户处采购新鲜莲藕,但未留存相关票据。2025年9月15日,当事人上架了商品“【直播专属】沔城粉藕煲汤粉藕3斤5斤包邮到家粉糯莲藕”,商品ID为3634715007704550546,该商品共有三个规格,分别是【直播专属】沔城粉藕煲汤粉藕3斤5斤包邮到家粉糯莲藕-精选3斤装(4-5节)、【直播专属】沔城粉藕煲汤粉藕3斤5斤包邮到家粉糯莲藕-精选5斤装(6-7节)和【直播专属】沔城粉藕煲汤粉藕3斤5斤包邮到家粉糯莲藕-精选5斤藕王(4-5节),并分别以28.80元、36.80元、45.8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2026年3月19日,该商品共销售93单。
在上架上述商品的同时,当事人从“拼多多”平台上找到一张带有“绿色食品”的图片用以宣传上述商品,但当事人并无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可以证明该商品属于“绿色食品”。查询当事人的销售记录,当事人从上架该商品至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销售上述商品共93单,其中【直播专属】沔城粉藕煲汤粉藕3斤5斤包邮到家粉糯莲藕-精选3斤装(4-5节)销售了58单、【直播专属】沔城粉藕煲汤粉藕3斤5斤包邮到家粉糯莲藕-精选5斤装(6-7节)销售了20单、【直播专属】沔城粉藕煲汤粉藕3斤5斤包邮到家粉糯莲藕-精选5斤藕王(4-5节)销售了15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销售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