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江汉区海先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谭徐波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3MADYUDP34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街道解放大道与新华路交汇处越秀国金天地地上四层L4005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225号
当事人为一家海鲜自助餐饮门店,线下门店对外标称的收费标准为成人199元每人,老年和儿童99元每人,1米2以下的儿童是39元每人,1米以下儿童免费。2026年3月以来,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对外预售各类团购餐券,经举报人提供的抖音平台截图,显示单人票为170.5元每人,已售10万+,老年票为83元每人,已售3万+,儿童票为53.9元每人,已售4万+,侧面均标注有划线价498元;双人餐是321.1元,侧面标注有划线价996元,已售10万+,20人豪华门票3294元,侧面标注有划线价是9960元,已售3000+,当事人对此无异议。经核实,划线价的来由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实则是供消费者比较实际成交价格的一个参考值,在团购价开始前均未实际成交过,此划线价也并非原价,已售数量为当事人虚报数字,其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误导消费者,扩大销售量。经查明,当事人线下实际成交价格分别为成人199元,老年和儿童99元,1米2以下的儿童是39元,1米以下儿童免费,线上实际成交价格是按实际标注的团购价收取,因平台不定时存在一定优惠,故实际成交金额存在略小差异,但未高于线下公示的实际价格,故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2026年5月27日,我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江市监责改字[2026]070527-1号),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已落实了规范标价,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及时改正: ……(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后按要求改正。”的规定,属于及时改正的情形。...[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第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元。
500.00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