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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浑江区衣衣男舍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602MA17320B74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新天地商场4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山市监浑行处罚字〔2023〕53号
2023年8月18日,当事人委托候丽明来我局接受询问。经询问,以上侵权衣服是从沈阳五爱市场和西柳市场购进,没有进货票据。始祖鸟的背心销售价19元/件,共十件。始祖鸟的半袖销售价39元/件,共一件 ,销售价49元/件,共两件,可隆的短裤销售价59元/件,共一件,迪桑特的长裤销售价45/件,共五件。迪桑特的儿童裤销售价49/件,共三件。共计经营额758元。根据现场查询库房、电脑收银系统确认库房内无其他侵权商品,电脑收银系统中未能查询到收款记录,故以扣押的侵权衣服的销售金额758元为违法经营额。 2023年9月4日,我局接到斐乐体育有限公司、迪桑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荣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正式鉴定报告,判定白山市浑江区衣衣男舍销售的迪桑特、始祖鸟、可隆三个品牌衣服为假冒其商标的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3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调查情况报请局领导审批,于同日立案,指定官在朝、张永生组成调查组,对其展开调查。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构成销售侵犯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当事人在被查处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供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3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能及时改正的。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处2万元以下罚款。”以及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财产状况的相关材料,综合当事人主客观情况,考虑对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销售侵犯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没收侵权衣服22件; 3.处违法经营额0.5倍罚款379元人民币,依法上缴国库。
379.00元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
2023-11-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