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张文锋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文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3MA4AHT9X2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枣阳市南城砖瓦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3〕442号
三、案件事实 经查明,“长城”商标注册人(注册号:第4309069号)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商标于2015年8月28日转让给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授权中石化华中润滑油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授权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经调查,当事人陈述涉案商品是其于2021、2022年以市场价一半的价格,从一些建筑工地、工程上低价收购而来,还有一部分是从河南郑州所采购。其中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46的销售价格是230元/桶,长城卓力抗磨液压油L-HM68的销售价格是230元/桶,长城液力传动油8号的销售价格是230元/桶,长城柴油机油尊龙T300CF-420W-50 的销售价格是240元/桶,长城多效防冻液FD-2的销售价格是60元/桶,长城尚博通用锂基润滑脂的销售价格是200元/桶,长城尚博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的销售价格是210元/桶。 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购销票据、会计账册和供货方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为进一步查清事实,2023年3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商品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或资料、进货票据、物流收发货单据、付款凭证以及销售记录。截止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相关材料。 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购销台账,无法确定涉案产品的具体购进和销售情况,故本案以现场扣押的61桶润滑油为涉案物品,因此本案违法经营额为11970元。
八、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商标侵权的“长城”润滑油61桶; 2、罚款59000元。
59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