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六盘水格瑞隆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军均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01MA6HTWTU99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裕民新路8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市监清吊罚字[2024]256号
当事人2020至2023 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于2023年7月3日被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 年6月20日,我局通过户外公告栏、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送达了《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当事人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未按公告要求向我局提交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至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按照《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的要求,提交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未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未办理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也未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与当事人所在六盘水市钟山区税务局核实,当事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与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当事人未缴纳社会保险;我局于 2024 年7月19日到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当事人段军均表示公司早已未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执照正副本找不到,经我局执法人员与其说明我局依法吊销与当事人自行注销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一样,会对当事人的信用产生影响,当事人段军均仍表示由我局依法吊销,并由钟山区大河镇裕民村工作人员周军现场作见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常态化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市监办函[2023]250号)》文件一份、《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一份、公示图片 2 张,网站公示图片一张,(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页面链接:( http://www.gzzs.gov.cn/gsgg_5615993/202406/t20240620_84893434.html)、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页面(http://www.gzzs.gov.cn/zsqscjdglj_5731979/gsgg_5735020/202406/t20240620_84893434.html、《附件:钟山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清理企业名单》一份),证明当事人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未按公告要求向我局提交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至登记住所(经营场所) 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证据二、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在注册登记部门登记的电话号码和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制作了电话联系记录表一份,证明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在注册登记部门登记的电话与当事人联系。 证据三、查询当事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经营异 常页面图片,证明当事人2020至2023 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 告,于2023年7月3日被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证据四、企业所在地六盘水市钟山区税务局核实,当事人未办理税务登记。 证据五、《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协助调查相关情况的回复函》1份,证明当事人没有涉案情况。 证据六、《钟山区医保局关于查询企业参保信息的回复》1份,证明当事人未缴纳社会保险。 证据七、执法人员与当地村委会的见证下在当事人在注册登记部门登记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