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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乐年注册资本:1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600225427240Q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体育路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27
(2023)甘06民终97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天源副食超市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6-13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天源副食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6-05
(2023)甘06民终9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三杰致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3-27
(2023)甘06民终310号
劳动争议
赵*
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9-22
(2021)甘06民初9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8-11
(2021)粤0305民初140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
7
2021-08-11
(2020)甘06民终2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裕阜建设有限公司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11-23
(2019)甘0602民初1264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裴**
武威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裕阜建设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9
2020-09-09
(2020)甘0602民初7793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
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0-08-31
(2020)甘0602民初7793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
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3
2023-03-27
(2023)甘06民终310号
劳动争议
赵*、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17
2022-08-03
(2022)甘06执27号之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2-16
2022-09-09
(2022)甘06执异1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2-16
2022-09-09
(2022)甘06执异1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9-07
2022-08-19
(2022)甘06执89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湖北裕阜建设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29
2021-05-06
(2021)甘0602民初53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恒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3-15
2020-05-18
(2020)甘06民辖终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湖北裕阜建设有限公司与裴**、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8
2020-12-23
2020-12-14
(2020)甘执监9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2-16
2020-05-11
(2020)甘民申304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王*与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1-20
2020-10-30
(2020)最高法民申56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水罚﹝2024﹞4号
经查,当事人2020年度实际取水量36297368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4691538立方米,地下水11605830立方米,共应缴纳水资源费8420056.60元,2020年缴纳500000元,2021年缴纳2000000元,2022年缴纳3400000元,2023年缴纳2520056.60元,截止2023年2月28日共缴纳8420056.60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水资源费为7920056.6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和《甘肃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缴纳期限90日-120日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四倍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鉴于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承担城区50万居民的供水任务,涉及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当事人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积极缴纳了2020年度应缴纳的水资源费,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交清。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并举,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处罚原则,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惠企纾困相关政策要求,对当事人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案情,经市水务局2024年7月12日党组会议研究,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缴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2020年度水资源费产生的滞纳金10339213.09元;2.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的2020年度水资源7920056.60元处以一倍的罚款,金额7920056.60元。
7920056.60元
武威市水务局
2024-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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