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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计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向玉合注册资本:241.86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618JYM0Q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古楼三村01#1幢第4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岸医保处罚字﹝2025﹞第20号
重复收费
1、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金额2056元;2、处罚款100元。
2156.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025-01-14
2
南岸医保处罚字﹝2024﹞第126号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
1、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金额1900.16元;2、处罚款100元
2000.16元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024-11-26
3
南岸医保处罚字﹝2024﹞第33号
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金额11144.09元;2、处罚款11144.09元
11144.09元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7
4
南岸医保处罚字﹝2024﹞第22号
超标准收费
1、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金额541元;\n2、处罚款100元
1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03
5
渝南岸市监处字(2023)265号
2022年10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在强力定眩胶囊药品的购销中有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022年10月31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11月9日,受新冠疫情影响,经局领导批准中止调查,2023年4月11日经局领导批准恢复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该案于2023年5月31日已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前身是西南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2020年11月名称变更为重庆西成益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1月名称变更为重庆西计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7日由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变更为营利性民营医院。当事人从2015年开始通过中间人黄清兰采购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力定眩胶囊药品。当事人与黄清兰就强力定眩胶囊药品的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在药品购入中不需要发票,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以10元/盒的价格向当事人销售强力定眩胶囊药品,由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给予中间人一定的推广费。2017年医疗机构药品购销环节过程中全面实行“两票制”,2018年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提出该药品要涨价到30元/盒,要求发票和出货单要一致。中间人就此情况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当事人同意涨价,药品通过重庆朗荣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但每购买一盒药品后,由中间人返现16元给当事人。中间人与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重庆负责人黄清华沟通后,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强力定眩胶囊药品的推广费提高到17元/盒,双方根据购销数量,每隔一段时间就结算一次。中间人在收到药品推广费后,再将16元/盒的返现款通过自己及朋友的个人账户转款到当事人指定的林淑容的账户上(账户名称:林淑容,开户行:中信南岸经开支行,卡号:6217681201242495)。2021年10月开始,当事人在强力定眩胶囊药品的采购中主动停止收取返现款的行为。在2022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才将上述返现款31000元从林淑容个人账户转到当事人账户上(账号:31060501040003323,户名:重庆西成益医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南城支行)。 经查明,2018年7月至2021年9月,当事人共购入强力定眩胶囊药品1930盒,并在购销中共收取黄清兰的返现款6次,共计31000元,即违法所得31000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60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