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鑫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祖森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MACMLJ1R2Y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安路77号3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4〕152024005495号
经查,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当事人对其开设于川安路77号的公寓内150余家租客、便利店经营者等租户提供转供电服务,并收取电费。
当事人分别为上述各用户安装了终端电表,用于对终端用户实际用电量的计量。终端用户采用手机端充值方式缴纳电费,电费标准为1.18元/度。
当事人以1.18元/度的固定价格向公寓内租户、业主收取电费。经核查,由于当事人未根据每月国网电力缴费单平均电价进行分摊,而是根据自行制定的固定价格收取电费。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向当事人总供电231295.00 度,当事人公寓租户总用电量为183569.82 度。上述期间,当事人向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缴纳电费平均单价为0.83元/度,综合考虑非电网直供电合理线损等因素,扣除非电网直供电线损10%,当事人应收取电费单价不超过0.91元/度,本案中实际以1.18元/度的固定标准单价收取,超出应收电费单价0.27元/度,经核算,当事人在电价中加收费用总计49563.85(0.27×183569.82)元。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已返还涉案加收费用共计38080.45元,未返还费用11483.40元。
罚款1.982554万元,警告,责令返还
19825.54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