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晋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易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8MAC9KAA23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七郎村两天窝小组18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4﹞269号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成立于2023年2月2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是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七郎村两天窝小组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500118MAC9KAA23H,法定代表人是王易,主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主要业务是:在位回收站实施LNG的充装与销售工作;主要工作流程是:在卫星湖街道七郎村两天窝小组18号大安1H1井购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以下简称浙江油田)的天然气,在大安1H1井附近建设LNG工作场地,将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至工作场地,经过压缩加工后形成LNG,再通过装车鹤管直接向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并销售;当事人主要销售对象为河北泽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重庆城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河北泽洛和重庆城乐);当事人自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2月20日,在回收站开始进行LNG充装销售工作,在此期间未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当事人在回收站,自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购进粗天然气14755601立方米,平均购进价格为1.1160元/立方米,购进粗天然气金额为16467455.40元;生产中天然气损失2213926立方米,充装并销售LNG(以常压下天然气体积计)12541675立方米,销售LNG金额为12346243.38元;净利润为-412.1万余元 。 当事人在回收站自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进行LNG充装销售工作,未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已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的行为。 2024年1月9日,当事人将61台特种设备的登记情况进行了变更登记:将原使用单位重庆晋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油田,且浙江油田用上述特种设备及LNG生产、充装装置对内部进行充装,不直接对外进行商业充装,从而满足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 《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51号)文件(以下简称质检特函〔2012〕51号)第三部分三、关于油气田天然气回收站充装许可油气田单井放空天然气回收是天然气生产企业采用可移动撬装式回收工艺技术和装置进行天然气回收和利用的有效措施,油气井放空天然气回收站(装置)(以下简称回收装置)具有移动性、非永久性、临时性的特点,如回收装置仅用于
1、罚款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300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2
永林罚决﹝2023﹞第90号
于2023年4月初,在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七郎村油榨嘴村民小组(大安1H平台试压工程)中修建工程施工便道,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重庆程旭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技术鉴定,非法占用林地总面积0.0536公顷(536平方米)。
1.责令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n2.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0.0536公顷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10720元。
1072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