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洪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学山 | 注册资本:6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9MADMXL2J6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学苑路与台山大道交汇处(力山世贸中心8楼B1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市监处罚〔2025〕41号
因当事人涉嫌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本局于2025年4月14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徐志勇、金燕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当事人: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MADJYPHXXY;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台山新城学士路北侧(开源怡景)A栋1803;法定代表人:汪治斌。
2、当事人:湖口县洪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MADMXL2J6H;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学苑路与台山大道交汇处(力山世贸中心8楼B10) ;法定代表人:王学山。
3、当事人:湖口县嘉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MADPP8LK9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学苑路与台山大道交汇处(力山世贸中心8楼B20) ;法定代表人:张士军。
4、当事人:九江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MADNJAR12B;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学苑路与台山大道交汇处力山世贸中心7楼A8;法定代表人:张定。
二、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2025年4月10日我局接到湖口县人民法院的案件移送,反映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在湖口农商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关涉案人员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事实有刑事判决书确认。
2025年4月14日经批准,以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涉嫌出租、出借营业执照为案由,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立案后,调查人员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采取了收集固定书证物证、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调查过程中未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三、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明: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口县洪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口县嘉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由他人的带领前往湖口农商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随后将对公账户、网银、U盾及公司资料提供给他人,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口县洪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口县嘉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在我局办理歇业备案且已连续6个月未实际经营。
四、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赣0429刑初16号】、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赣0429刑初34号】和郑高全讯问笔录。证明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口县洪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口县嘉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名义,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由他人的带领前往湖口农商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随后将对公账户、网银、U盾及公司资料提供给他人,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2、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核查表及照片、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湖口县税务局《关于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涉税情况的说明》。证明湖口辰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口县洪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口县嘉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在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且已连续六个月未实际经营的事实。
建议对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