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黔南州忠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志江注册资本:228万人民币元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01MA6DL2Q64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都匀开发区谢官冲(原内衣厂)K-5-52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匀市监处罚[2025]1822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计量器具(都匀都运牌水表),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提供的都匀都运牌水表《型式批准证书》为虚假证书:证书上载明的签发单位为都匀市计量检定所,都匀市内无该计量检定所,该证书是当事人供货商卿前进(微信号:qqjq13825709832,联系电话:13825709832)2025年6月17日通过微信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提供的都匀都运牌水表《贵州省计量测试院检定证书》(证书编号:519177987-001)为虚假报告:报告首页送检单位为“都匀市都运水表有限公司”、制造单位为“都匀市都运水表有限公司”、检定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经扫描报告首页二维码显示“单位名称为:都匀市建恒水表商贸有限公司,制造厂商为:都匀市建恒水表商贸有限公司”,校验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二者所对应的内容不符,该报告是现场检查当天卿前进通过微信发送给当事人。 购进情况:当事人从供货商卿前进处购进都匀都运牌水表时,未查验其资质证明,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联系卿前进进行索要,也未能获得其相关经营资质材料,仅有微信和电话联系方式。当事人从卿前进处购进的都匀都运牌水表型号为LXS-15E型和LXS-20E型两种,其中LXS-15E型购进价格为:18元/个,LXS-20E型购进价格为:23元/个,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全部进货单据,具体购进数量无法查实。 销售情况:LXS-15E型销售数量为169个,销售价格分别为:22.5、27、29、39元/个,其中售价22.5元的销售了51个,27元的销售了20个,29元的销售了97个,39元的销售了1个;LXS-20E型销售数量为58个,销售价格分别为:29、35、48元/个,其中售价29元的销售了10个,35元的销售了46个,48元的销售的了2个。销售总金额为6535.5元。 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涉案LXS-15E型水表数量为536个,其中169个已售出,367个未售出;LXS-20E型数量为170个,其中58个已售出,112个未售出。未售出部分水表以当事人销售价格均价(LXS-15E型:29元/个,LXS-20E型:37元/个)计算货值金额为14787元,加上已售出部分水表货值金额6535.5元,当事人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货值金额(已售加未售)为21322.5元。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主动对已售的水表进行召回,LXS-15E型水表召回17个,LXS-20E型水表召回1个,违法所得根据(售价-进价)×数量(不包含召回数量)计算为1959.5元。 现场发现的甬浩牌水表(LXS-15E型)13个,产品表身标示生产日期为2013年,标示“CMC”标识;福州水表厂水表(LXS-15E型)7个,产品表身标示生产日期为2024年,标示“CMC”标识;上述两款水表均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当事人自述上述甬浩牌水表为帮朋友购进,福州水表厂水表为表弟赠送,均不用于销售,在当事人办公电脑中悦商云平台上销售系统中无此两款水表销售记录,因市面上未能查询到上述两款水表销售情况,货值金额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经营者身份证复
罚款0.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900.00元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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