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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德超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083807597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29-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6
(2023)鄂0503民初189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荣升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汪**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2
2022-10-09
(2022)鄂0502民初3463号
合同纠纷
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
宜昌鸿旭物业有限公司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13
2019-03-21
(2018)鄂0502民初2492号
劳动争议
马**与湖北和顺机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76661.2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夷综执罚决﹝2025﹞第00670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13年11月20日,主要在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29-7号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及建设工程施工等技术服务业务。2025年11月18日,区市管局对当事人维保的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调取 2-2-2#电梯D7的摄像头监控视频和询问维保人员,发现维保人员杨某在2025年11月2日11时对2-2-2#电梯的维保工作中仅填写了维保标识和维保记录,未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区市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发了(夷)市监特令〔2025〕第14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证据材料显示:2024年12月18日,宜昌永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1214002),约定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12个月的维保期内当事人以3000元/台的年价为平湖天下尊峪小区项目的6台29/29层站快意牌乘客电梯和4台24/19层站的快意牌乘客电梯按照《电梯日常维保规则》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电梯的维保服务每半月一次,每台每次维保费用为125元,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日11时仅对2-2-2#电梯的维保工作填写了维保标识和维保记录,违法所得为125元。2025年11月19日,当事人对平湖天下尊峪小区的电梯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新进行了维护保养服务。
对当事人处100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没款合计为10125元(人民币)。
10000.00元
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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