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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为众享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萌萌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5J4P21T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二路225号中国民航科技产业化基地一号厂房A区4层众创空间企业办公区A4620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4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2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保处罚﹝2024﹞40号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商品条码
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2
川1605交罚〔2024〕0222号
2024年07月12日18时37分,当事人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天勇驾驶川X65523四轴红岩牌货车运载水泥,从武胜县乐善镇运往武胜县沿口镇礼嘉山庄,在礼嘉山庄门口,被武胜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波(23130517046)、陈国华(23130517049)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6.5吨,超限5.5吨,超限率17.74%。该车装运载水泥,为可解体物品货物。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武胜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31
3
川1605交罚〔2024〕0208号
2024年 07月20日 02时54分,当事人重庆首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驾驶员谭正平驾驶渝DL7815四轴红岩牌货车运载石子,从合川三汇运往广安齐福,途径武胜县万民寨至猛山路段,被武胜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波、陈国华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8.6吨,超限7.6吨,超限率24.51%。该车装运载石子,为可解体物品货物。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重庆首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的行政处罚
35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2
4
川1605交罚〔2024〕0205号
2024年07月16日10时30分,当事人遵义恒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吴军成驾驶贵CD7986,三轴红岩牌货车运载渣土,从武胜县华封镇运往武胜县万善镇途经G212线k1138+0m处,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琅,肖永明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5.48吨,超限20.48吨,超限率81.92%,该车装运渣土,为可解体物品货物,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超限。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遵义恒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9
5
武人社处罚决〔2024〕5号
该公司承包的合川气田合深4区块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顶管)项目存在拖欠向兴培、杨军等6名工人的工资7万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给予你公司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11
6
武人社处罚决〔2024〕4号
该公司存在拖欠橡塑车间、岩棉车间工人胡杨、吴国瑞等135名员工工资1531642.5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给予你公司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25
7
川1604交罚〔2024〕0161号
2024年6月13日,岳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208线K453+700M处检查发现重庆车富贵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杨凤林驾驶渝DX7550号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白庙超限检测站检测,其结果为:该车属四轴货车,车货总重45700千克,超限14700千克,超限率47.42%。重庆车富贵物流有限公司渝DX7550号四轴货车超限运输擅自行驶公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处罚款柒仟元整
7000.00元
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5
8
川1604交罚〔2024〕0136号
2024年5月28日中午11时37分左右,岳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接市民投诉称:川X79006号客运班线车辆在罗渡大桥地段出现甩客行为,驾驶员及乘务员服务态度较差等问题。岳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郑朱林、罗庭泉到四川岳池康顺运业有限公司对该投诉进行查证,并于2024年5月31日对川X79006号客运班线车辆驾驶员刘强进行笔录询问,其结果:四川岳池康顺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强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8时许,驾驶川X79006号客运班线车辆在营运途中甩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8
9
川1600交罚〔2024〕0353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责令改正、罚款
30000.00元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13
10
川1605交罚〔2024〕0168号
2024年06月04日02时30分,当事人重庆佰利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雷春贵驾驶渝DV8369四轴豪沃牌货车运载石子,从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运往四川省岳池县齐福镇途经武胜县猛山乡猛山村10组路口处,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琅,肖永明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7.85吨,超限16.85吨,超限率54.35%,该车装运石子,为可解体物品货物。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重庆佰利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