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志宇 | 注册资本:47837.54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787492407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化南二路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3
(2024)渝0108民初165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金荞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张*,中能昊瑞科技发展(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谭**,谭**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
2024-09-11
(2024)渝0108民初165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金荞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能昊瑞科技发展(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张*,谭**,谭**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6
(2024)渝0108民初165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金荞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能昊瑞科技发展(重庆)有限公司,张*,谭**,谭**,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4
2020-11-19
(2020)鄂72民初462号
港口作业纠纷
重庆驭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b***
武汉海事法院
5
2020-11-19
港口作业纠纷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重庆驭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海事法院
6
2020-11-19
港口作业纠纷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重庆驭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民法院
7
2020-11-19
(2020)鄂72民初462号
港口作业纠纷
重庆驭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b*
武汉海事法院
8
2019-06-13
(2019)鄂民终708号
海事海商纠纷
重庆仁源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6-25
(2016)川民终714号
执行异议之诉
赵**
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重庆皓峰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16-11-17
(2016)川民终71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赵术国、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重庆皓峰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18
2021-11-29
(2021)鄂72执327号
海事海商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重庆驭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事海商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2-11
2018-10-29
(2018)鄂72行初9号
行政管理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与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一审民事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9-12-03
2019-10-08
(2019)鄂72民督4号
申请支付令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重庆驭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105418.6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02
2019-11-01
(2019)鄂72执恢61号之二
港口作业纠纷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重庆仁源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9-03
2019-07-01
(2019)鄂72执异45号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赵术国、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7-11
2019-06-27
(2019)鄂民终708号
海事海商纠纷
重庆仁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2-20
2018-12-29
(2017)鄂72民初544号
海事海商纠纷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与重庆仁源物流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5002.10元
民事案件
8
2018-05-08
2018-04-12
(2016)鄂72执239号之一
港口作业纠纷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重庆仁源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02-28
2017-02-28
(2016)川民终71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赵**、原审第三人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重庆皓峰贸易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件
10
2016-04-10
2016-04-10
(2015)武海法商字第01782号
港口作业纠纷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与重庆仁源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93920.1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环执罚﹝2024﹞5号
2023年12月21日,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2号泊位综合码头冲洗场地的黑色废水通过非法定排口直排长江。经取样监测,综合作业平台下方B4采样点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3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化学需氧量Ⅱ类标准值15mg/L。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叁拾贰万伍仟元整。
325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