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德仁堂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凤丹 | 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1MA19GQMK92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集贤县福利镇亿安4号楼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贤市监处罚〔2024〕10002号
当事人于2024年7月29日销售处方药酒石酸美托洛尔片,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医师处方凭据。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酒石酸美托洛尔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364,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231132,有效期至:2025.10.30;2024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处方药阿莫西林分散片、左羟丙哌嗪颗粒,当事人未能提供阿莫西林分散片、左羟丙哌嗪颗粒的医师处方凭据。阿莫西林分散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492,生产企业: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230905,有效期至:2025.08.01;左羟丙哌嗪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102,生产企业: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221206,有效期至:2024.11。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检查处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及检查情况真实存在的事实;
2.当事人销售药品照片6张:证明药品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阿莫西林分散片和左羟丙哌嗪颗粒的真实存在,且为处方药;
3.销售凭据照片2张,证明了当事人销售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阿莫西林分散片和左羟丙哌嗪颗粒的行为真实存在;
4.当事人现场笔录两份,证明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事实;
5.对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证实了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事实;
6.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自然人的身份;
7.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8.《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执》,证明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事实。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 ,构成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依据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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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