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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占怀注册资本:36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02053104831D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16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上诉
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环县凯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2-1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环县凯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2-1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环县凯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3-1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环县凯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8号
2023年9月12日,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技术服务机构专项进行检查时,抽查甘肃省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竣工检测项目发现,项目负责人张莹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令第7号)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检测过程中未柴油发电机运行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显示功能、消防水池、消防水箱防冻措施4处进行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元整;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8100.00元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1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