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盛源顺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永彪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102MA73WTX22A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南川开发区恒信汽车城4号展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定环罚﹝2024﹞8号
我局于2024年7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对汽车零部件喷漆时,采取了露天喷漆的方式进行了维修作业,且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的规定,同时结合《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裁量基准选取:污染防治设施/措施(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计算,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0000.00元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