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顺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主祥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25MA72GWHT1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和政县城关镇前川经济开发区富强佳苑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州)市监罚﹝2024﹞药23号
2024年6月20日我局收到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案件线索的函》(甘药监药稽函【2024】42号)中涉嫌假药的线索,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购进的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230780的四味脾胃舒颗粒含量测定等不符合规定。2024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和政县顺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公司于2024年1月9日购进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生产厂家: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数量2盒,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6日期间销售完,现无库存。你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假药的违法事实。该案于2024年7月8日立案。2024年8月27日送达了《询问通知书》。2024年8月27日由执法人员马玉明、牟娟真组成调查组对和政县顺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主祥进行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了执法证,当场制作了《询问笔录》。经查,你公司于2024年1月9日从陕西海通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生产厂家: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2盒。购进价为46.64元/盒;你公司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6日期间已全部销售完,销售价58元/盒;现无库存。该批药品四味脾胃舒颗粒货值金额为116元,违法所得为116元。本案自审查立案以来,整个程序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程序合法。以上事实,当事人均已认可,已构成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的违法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116元。
-元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2
(临)市监罚〔2024〕药23号
经调查,该公司于2024年1月9日从陕西海通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生产厂家: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数量2盒,购进价46.64元/盒,于2024年3月6日、4月1日各销售1盒,销售价58元/盒,现无库存,货值金额116元,违法所得是116元。本案自审查立案以来,整个程序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程序合法。以上事实,当事人均已认可,已构成涉嫌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的违法事实。
对和政县顺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6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16元,大写壹佰壹拾陆元整。
0.00元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