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兆宸珠宝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兆团 | 注册资本:1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3102MAELB8L58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广母路48号一楼2号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6〕6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6日在瑞丽市进行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名称为:瑞丽市兆宸珠宝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3102MAELBB8L58H。12月在抖音注册账号用于开展直播经营活动,账号名称为:恒茂南红矿业;抖音号:73492041429。12月14日至16日,当事人到腾冲市猴桥镇上街社区胡杨村民小组富莉养殖场内租借场地开展直播销售“保山南红玛瑙”经营活动,16日直播时,被我局查获。当事人从网上购进“保山南红玛瑙”进行直播销售,其间进行伪造场景:在租借场地挖坑伪造“保山南红玛瑙”矿区现场,1至2名工作人员扮演矿工,现场挖掘“保山南红玛瑙”,进行直播销售。并让工作人员在直播间内充当“水军”,扮演普通消费者消费,烘托气氛。当事人通过以上行为,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保山南红玛瑙”,构成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事实。当事人共进行三场直播,共成交1笔订单,金额共19.9元。因受网络直播证据的即时性和不完整性的限制,无法确定当事人虚假宣传促成其达成交易的相关数据,故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额无法进行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