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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易贤明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5744621811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中路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2025)粤0402民初2958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蒋**
伍**,珠海硕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黄**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3
(2025)辽0112民初225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郝*
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5
(2025)辽0112民初225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郝*
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4
2025-02-17
(2025)鄂0111民初19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鑫聚点木业有限公司
唐**,河南豫东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启明同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12-10
(2024)粤01民终2946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广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12-10
(2024)粤01民终2946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广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11-14
(2024)辽01民终1817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邯郸市肥乡区慕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9-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许**
广州圣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誉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揭阳粤东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9
2024-08-16
(2023)粤0105民初264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广东广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10
2024-08-16
(2023)粤0105民初264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广东广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许**
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3
2021-11-11
(2021)鲁1392民初215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蒋**、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612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4-14
2022-03-24
(2022)鲁13民终196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向**、蒋**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07-11
2019-02-28
(2018)鲁1392民初238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彭**与江**、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6-12-14
2016-07-22
(2015)鄂潜江民初字第0200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郑**与舒**、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851.9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埔建罚﹝2023﹞23号
本单位于2023年08月22日对百奥泰永和2期扩建项目[±0.000以上]项目未按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2023年7月11日,该单位在该项目外立面涂料施工过程中,存在5#吊篮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已按要求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以上事实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及回复、吊篮检测报告、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问询笔录等证据证实。
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12000)
12000.00元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03
2
穗埔建罚﹝2023﹞9号
本机关(单位)于2023年05月12日对你(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拆卸塔吊立案调查。经调查,潜江市水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百奥泰研发中心及营销总部项目委托冯友元、刘涛、李波、刘丘华四人对现场两台自编号1#、2#塔吊拆除。以上事实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现场照片、系统查询记录、案涉工程建设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的对塔吊拆除事项的书面说明、起重机使用登记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1.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120,000.00); 2.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改正违法行为。
120000.00元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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