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关志敢 | 注册资本:20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7007520909931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阳江市站港公路高新区办公楼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8
(2024)粤17民终419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梁**
李**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8-16
(2023)粤1702民初4321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李**
梁**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21
2013-07-21
(2013)阳城法平民初字第46号
身体权纠纷
陈**、陈**等与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871.26元
民事案件
2
2016-04-12
2016-04-12
(2016)粤1702民初9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792.00元
民事案件
3
2014-01-13
2014-01-13
(2013)阳中法民一终字第408号
阳江市江城区公路局与陈**、陈**、陈**、冯**、曾**、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14129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自然资(高新)执法字﹝2025﹞7号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地段建设道路,占用土地面积3032平方米。
一、责令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地段3032平方米土地。二、没收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地段303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地段3032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地类为坑塘水面每平方米301元,地类为工业用地每平方米101元的罚款共罚款玖拾壹万零壹佰伍拾元(910150元)。
910150.00元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07-15
2
阳自然资(高新)执法字﹝2025﹞9号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中材叶片公司旁边地段建设道路,占用土地面积3433.38平方米。
一、责令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中材叶片公司旁边地段3433.38平方米土地。二、没收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中材叶片公司旁边地段3433.3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港口工业园锦绣路中材叶片公司旁边地段3433.38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301元的罚款,共罚款壹佰零叁万叁仟肆佰肆拾柒元叁角捌分(1033447.38元)。
1033447.38元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07-15
3
江自然资执法字﹝2025﹞46号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起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福岗村委会卸岗村一带的土地填土。
一、责令被处罚人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福岗村委会卸岗村一带的92.47平方米土地退还到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福岗村民委员会;二、对被处罚人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福岗村委会卸岗村一带92.47平方米土地填土的行为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玖佰贰拾肆元柒角(924.70元)。
924.70元
阳江市江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06-30
4
阳自然资(高新)执法字﹝2025﹞3号
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平东村委会建设道路,占用土地面积366平方米。
一、责令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平东村委会地段366平方米土地。二、没收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平东村委会地段36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平东村委会地段366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占用地类为旱地每平方米30元、占用地类为林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罚款壹万零柒佰壹拾元(10710元)。
10710.00元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