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津合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英春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ACB2UJ8Q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平溪路2号附18号2-1(10#厂房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3
(2025)渝0116民初66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渝津合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潘记冷冻食品商行,潘**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167号
经查,当事人系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平溪路2号附18号2-1,2022年5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22年10月20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始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许可证编号为SC13150011650589,许可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毛肚、黄喉、鱿鱼等泡发食品。
2026年3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成品库发现了50袋“鱿鱼”成品,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包装配料表信息有“鱿鱼、饮用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木瓜蛋白酶)”。执法人员查询当事人生产记录,发现2026年3月19日生产的“鱿鱼”未使用食品添加剂。
另查实,315晚会曝光某企业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当事人得知消息后,担心“鱿鱼”添加“木瓜蛋白酶”是否会存在问题,就暂时在“鱿鱼”的生产过程中停止了“木瓜蛋白酶”的使用。该单位仅在2026年3月19日生产了50袋“鱿鱼”未使用食品添加剂“木瓜蛋白酶”,且使用的外包装配料表标识有“食品添加剂(木瓜蛋白酶、碳酸钠)”。该产品尚未出售,全部被本局扣押,销售价格为45元/袋,故本案货值金额为2250元(50袋*45元/袋),无违法所得。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鱿鱼50袋 。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