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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超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40703MA4X8LE47R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上围南二路1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5
(2026)粤0703民初14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
庄**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5
(2026)粤0703民初2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
龚*,中山市诚新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5
(2024)粤0703民初106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4
2019-10-14
(2019)粤06民终11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
佛山市鑫新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7-15
(2019)粤0605民初120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佛山市鑫新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2
2019-08-23
(2019)粤0605民初120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佛山市鑫新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与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30844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4-09
2019-12-23
(2019)粤06民终11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蓬江区美志铝制品厂与佛山市鑫新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蓬江市监处罚〔2025〕160号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从事铝制品加工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03MA4X8LE47R。 2025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上围南二路10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场内有人员正在驾驶1台叉车进行作业,叉车铭牌显示“制造日期:20240621”、“名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生产企业名称: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型号CPC”、“产品编号14BD43312”、“额定起重量3500kg”等信息。涉案叉车未经检验合格。 又查明,上述涉案叉车属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属于特种设备。 未发现当事人使用涉案叉车有相关的对外经营业务或相应的营业收入,当事人使用涉案叉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积极进行整改,涉案叉车于2024年4月18日检验合格。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据资料》(现场照片、现场视频)、《整改报告》、《申请书》、《检验报告》等证据证明。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