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刘海平货运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海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902MAC3GBRG19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茂名市高水公路169号大院3号1101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电交罚〔2026〕00190号
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0.85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超限1.85吨。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6
2
粤电交罚〔2026〕00189号
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0.04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超限1.04吨。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6
3
粤茂交罚[2025]02671号
2024年10月07日05时25分,茂南区刘海平货运部(经营者:刘海平)使用粤K88288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途经复兴大道监测点【露天矿方向】(地址:复兴大道监测点【露天矿方向】)路段,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3.73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超限4.73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茂南区刘海平货运部(经营者:刘海平)使用粤K88288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法事实清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超限许可信息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4
粤茂交罚[2025]00699号
2024年07月16日02时05分,茂南区刘海平货运部(经营者:刘海平)使用粤K96582粤K723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高岭土途经高水公路山阁(地址:高水公路山阁(S280高水公路山阁路口))路段,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0.562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吨,超限1.562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茂南区刘海平货运部(经营者:刘海平)使用粤K96582粤K723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法事实清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31
5
粤茂交罚[2024]02819号
2024年3月11日15时1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杨荣林、邓勇娟在茂高快线羊角路口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朱文辉驾驶粤K97838粤K2040挂重型货车从山阁运载白泥到羊角。经查,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该趟货物的承运人是茂南区刘海平货运部,经营者是刘海平,运载该趟货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有使用粤K97838粤K2040挂重型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8
6
粤茂交罚[2023]01805号
2023年09月04日9时5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杨荣林、李明坚在S280线与羊角路口交汇处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茂南区刘海平货运部(经营者:刘海平)聘请的司机朱文辉驾驶粤K97838粤K2040挂重型货车从茂南区山阁运载一车白泥到江门新会,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