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青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91MA0MXEQL25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友谊大街2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5
(2024)内0204民初7223号
劳动争议
郭**
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5
(2024)内0291民初33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牛**
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9
(2024)内0204民初711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王**
包头市海天印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12-03
(2024)内0291民初3037号
合同纠纷
稀土高新区优丽欧雅壁纸经销部
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4-10-08
(2024)内0291民初13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4-08-16
(2024)内0291民初13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05
(2024)内0291民初13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郑*
裁判文书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4-08-19
(2024)内0291民初13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4
2025-02-25
(2024)内0291执1374号之一
劳动争议
刘**、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06-07
2025-04-20
(2025)内0203民初57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李*、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14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6-05
2024-12-25
(2024)内0203民初994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51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9号
现查明 我大队监督人员于2023年9月23日对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二层、三层部分喷淋头缺失;2、二层、三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烟感探头缺失;3、二层、三层未设置应急照明系统;4、二层堵塞安全出口;5、楼梯间设置可燃物品装饰。上述隐患1、2、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 编号〔2023〕第 0745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3〕第 0241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封字〔2023〕第 0008 号临时查封决定书和法定代表人胡青、见证人黄悦玲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 我大队监督人员于2023年9月23日对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二层、三层部分喷淋头缺失;2、二层、三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烟感探头缺失;3、二层、三层未设置应急照明系统;4、二层堵塞安全出口;5、楼梯间设置可燃物品装饰。上述隐患1、2、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 编号〔2023〕第 0745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3〕第 0241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封字〔2023〕第 0008 号临时查封决定书和法定代表人胡青、见证人黄悦玲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新海天整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4500.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30
2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8号
2023年6月2日,我大队监督人员对包头稀土高新区康恒养老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老年人照料设施均未在二层及以上各层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避难间。我大队监督人员依法下发了包开消限字〔2023〕第 007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完毕。2023年9月7日到期复查,发现该单位隐患仍未整改完毕,属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3〕第046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3〕第007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被委托人郭旭东、见证人裴晓帆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现查明 2023年6月2日,我大队监督人员对包头稀土高新区康恒养老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老年人照料设施均未在二层及以上各层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避难间。我大队监督人员依法下发了包开消限字〔2023〕第 007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完毕。2023年9月7日到期复查,发现该单位隐患仍未整改完毕,属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3〕第046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3〕第007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被委托人郭旭东、见证人裴晓帆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包头稀土高新区康恒养老院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9501.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1-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