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泽 | 注册资本:77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00198884875M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29
(2021)桂0304民初698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广西洁安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10-22
(2021)桂0304民初698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广西洁安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3
2021-11-19
(2021)桂0304民初698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广西洁安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1-29
2017-12-12
(2017)桂02民初13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王城商厦、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5-11
2017-02-15
(2017)桂0304民初366号
产品责任纠纷
谢**与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03-16
2017-02-15
(2017)桂0304民初366号
产品责任纠纷
谢**与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01-29
2015-01-29
(2015)桂市立民终字第26号
纪**与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5-01-29
2015-01-29
(2015)桂市立民终字第25号
纪**与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4-11-28
2014-11-28
(2014)象民初字第853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纪**与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4-11-28
2014-11-28
(2014)象民初字第85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纪**与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市﹝象﹞市监罚字﹝2023﹞第85555号
经查实,2023年7月18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检,抽取了大青椒和老姜样品,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老姜样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安全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大青椒样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安全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检验报告(№:G23-T16324)、2023年8月16日出具检验报告(№:G23-T16326)。2023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大青椒和老姜存货。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于2023年7月18日从七星区万禾东站市场流动商贩谢**处进货大青椒15斤,进货价为2元/斤,进货总价为30元。销售了11.54斤,销售单价为2.78元/斤,销售额为32.1元,3.46斤为正常损耗,于七星区万禾东站市场流动商贩谢**处进货老姜17斤,进货价为9元/斤,进货总价为153元,销售了14.57斤,销售单价为12.5元/斤,销售额为182.1元,2.43斤为正常损耗。该批次大青椒和老姜已全部销售完,该批次大青椒和老姜在销售过程中损耗了一部分。上述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贰佰壹拾肆元贰角(¥214.2元),违法所得陆拾元(¥60.00元),当事人能够提供收货查验记录、生鲜台账(销售记录)、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当事人表示不知道该批次大青椒农药残留和老姜重金属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当事人对上述事实无异议。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材料证明:1.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李**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2.检验报告(№:G23-T16324、№:G23-T1632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回证、现场检查笔录。3.万禾东站市场流动商贩谢**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表。4. 大青椒和老姜的生鲜台账(销售记录)。
据此,在认真复核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60.00元)。
-元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