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博 | 注册资本:15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1MA5U5BQA8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人民路9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7
(2025)冀0623民初22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涞水宏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涞水县人民法院
2
2024-08-23
(2024)川0118民初2988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成都启源钢模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3
2024-07-25
(2024)渝0104民初5414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捷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4
2024-04-09
(2024)渝0102民初93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5
2024-04-03
(2024)渝01民终24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何**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4-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齐河县人民法院
7
2024-02-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齐河县人民法院
8
2024-02-20
(2024)渝01民终24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何**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01-29
(2024)渝01民终24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何**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11-09
(2023)渝0111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何**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1-28
(2021)渝0112民初3858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罗**
杨*,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中)应急罚﹝2025﹞1-1号
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作业,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消除安全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
2025年5月28日15时24分许,重庆嘉宏诚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城际酒店改造项目防护棚架体突然发生坍塌,造成2名行人受伤。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信托大厦外墙及内窗涂料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搭设防护棚架体时未设置连墙件,车行通道及人行通道门洞靠道路侧均采用单排立杆,且底部未进行任何加固及约束措施,组织两次对防护棚架体部分拆除过程没有明确实施方案,整体结构由U型变为L型,大厦右侧约束效果下降,大厦正前方15米范围内由三排立杆拆除调整为两排立杆,中部结构变为几何可变体系,未设置斜撑等构件,未做加固处理,导致架体整体稳定性降低,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条、第6.5条、第6.6条的相关规定,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仍然搭设和部分拆除防护棚架体;公司编制了《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但该方案粗略,不详细,无计算书和图纸,公司也未进行审查,未严格按照方案组织防护棚架体搭设和拆除作业;未开展事故隐患整治工作,防护棚架体搭设和两次部分拆除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防护棚架体结构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整改防护棚架体安全和防护棚上堆放钢管等材料的安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
350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5-07-29
2
眉彭水处﹝2025﹞1-1号
本机关于2025年4月11日对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案调查。经调查,联系电话13527456388属于李建伟本人。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留联系方式确实为同一人,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1.罚款人民币柒万柒仟柒佰壹拾伍元陆角叁分(RMB:77715.63元)。
77715.63元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
2025-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