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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姬芳茹口腔个体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姬芳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611MA9G5GLQ5L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华夏南路淇滨花园门口(2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市监处罚〔2026〕293号
当事人自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8月17日,根据对当事人使用的门诊日志登记表取证,当事人在未公示“PE(一次性检查器具,用于检查口腔疾病的器材)”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收取296人次共计945元费用。2026年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收到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后五日内提供合法必要支出的单证、会计账簿等成本材料。但当事人未在本局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认定合法必要支出所需要的真实、完整的单证、会计账簿等证据材料。因当事人以上收费项目为市场调节价,仅未按规定公示相应收费价格标准,无证据证实当事人存在多收费用行为,因此无违法所得。
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
1500.00元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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