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三生植物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金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2MABRGT3QXK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桃源路186号岚川景苑(1号高层住宅)1层003号网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船处罚〔2026〕24号
肖丽颖于2022年10月起担任当事人代管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吸存客户、礼品发放等事宜,闫磊任讲师,负责宣传介绍公司产品。两人在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刘金生的领导下,通过活动讲课、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体进行虚假宣传,以高收入、高回报、有保障等保本返利方式向66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70000元,已返还33500元,尚未兑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343650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刘金生于2025年9月23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海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经查,当事人以公司名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讲课、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体进行虚假宣传,以高收入、高回报、有保障等保本返利方式向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较大。
梅河口市三生植物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上级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办案机构于2025年11月17日将相关线索附带证据材料移送其上级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签收记录显示,上述线索移送函已于2025年11月18日被签收。
经查:肖丽颖于2022年10月起担任当事人代管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吸存客户、礼品发放等事宜,闫磊任讲师,负责宣传介绍公司产品。两人在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刘金生的领导下,通过活动讲课、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体进行虚假宣传,以高收入、高回报、有保障等保本返利方式向66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70000元,已返还33500元,尚未兑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343650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刘金生于2025年9月23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海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当事人以公司名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讲课、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体进行虚假宣传,以高收入、高回报、有保障等保本返利方式向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较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2026-06-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2
2025-08-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3
2025-07-07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4
2024-08-05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5
2023-07-07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