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福源电动车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永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023MA4LBUDG9C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大桥路47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5〕3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6日从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分别以单价1350元/台购进1台型号为TDT24330-IZ和以单价1220元/台购进5台型号为TDT247Z的“小刀”电动自行车,共付货款7450元,置于其店内对外销售。为了吸引消费者,其又于2025年3月10日从淘宝网以单价35元/个购进电动自行车后备箱,并擅自加装在上述2台“小刀”电动自行车上,其中1台型号为TDT24330-IZ、整车编号为189022542008120,另1台型号为TDT247Z、整车编码为357622588010334,尔后以1680元/台和1380/台的标价对外销售。
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0日对当事人经营现场检查时,经现场比对,发现当事人上述2台“小刀”电动自行车加装后备箱后,与其生产厂家提供的《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不一致,且当事人也未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执法人员当日即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永市监(便二)责改〔2025〕2-1号],要求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另查,当事人上述2台加装了后备箱的电动自行车尚未销售出去,故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