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西联(云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付明莲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3MADYAPWB8R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电机路9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西处罚〔2025〕331号
经查,当事人所属食堂的运营主体为新西联(云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教职工及学生提供餐饮服务。该食堂 2025 年 9 月 18 日前由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昆明知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后因该公司离场,当事人为解决教职工及学生就餐问题,自 2025 年 9 月 18 日起自行接管食堂并开展餐饮服务。 (一)无证经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自行经营食堂期间,未依法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5 年 9 月 26 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虽已收到该通知书,但因临时寻找有资质供餐企业未果,为保障学生就餐,仍继续自行经营食堂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当事人与有资质的供餐企业签订供餐配送服务合同,正式停止自有食堂的餐饮服务。 (二)经营细节及收支情况 1.供餐规模与标准:食堂每日供应早、中、晚三餐,每餐供餐人数约 80 人(含教职工及学生),计划餐费收费标准为 31 元 / 人 / 天,原计划自 2025 年 10 月 7 日起开始收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食堂停止经营时,因处于磨合适应期尚未实际收费,无违法所得。 2.食品原料采购:2025 年 9 月 18 日至 9 月 26 日执法检查期间,当事人共购进价值 4744 元的食品原料,食品原料均从马街宝珠市场采购,能提供采购付款凭证、进货查验登记表及猪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设施设备与人员配置:食堂面积约 100 平方米,布局包含操作间、打菜间、5 个就餐间及清洗区,配备灶台、蒸箱、冰柜、切配台、消毒柜等经营设施设备,另有刷卡消费机 1 台(经查,该设备显示的 74 条、金额 1319.0 元消费记录,均为管理人员餐补刷卡记录,起始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0 日,系 9 月 19 日更换电脑主机后于 9 月 20 日启用设备产生,非盈利性收费记录)。食堂共有 2 名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但当事人未任命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其陈述原因系 “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不知道需要任命”。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止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不予以没收。并作如下处罚: 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