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皇汤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旭 | 注册资本:1.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4MAE3BL280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44号7栋4单元1层1号(申报承诺登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硚市监处罚〔2026〕100号
经查,当事人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44号7栋4单元1层1号使用电子计价秤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自述2025年9月在硚口区古田一路战友市场购买案涉秤,现金支付大概180元,但未能提供证明购入案涉秤日期的票据和供应商联系方式。案涉秤无铭牌,无铅封,无具体型号。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检测中心2026年2月12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硚口衡字第2610013号),检定结果显示案涉秤通用技术要求的检查、置零准确度、除皮准确度、偏载测试、鉴定阈检定项目均不合格;称量测试检定项目中,检定点5000.0g,误差+6.0g,超出了±5.0g的最大允差,检定点15000.0g,误差+13.0g,超出了±10.0g的最大允差,检定点20000.0g,误差+17.0g,超出了±10.0g的最大允差,检定点30000.0g,误差+25.0g,超出了±15.0g的最大允差,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除皮称量测试检定项目中,检定点20000.0g,误差+12.0g,超出了±10.0g的最大允差,检定点24000.0g,误差+17.0g,超出了±15.0g的最大允差,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综上,案涉秤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
使用案涉电子计价秤称量500g、1kg、2kg的砝码,示值分别为500g、1kg、2kg。
当事人未建立经营台账,无法证明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电子秤(无具体型号)一台;2、警告。
0.00元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