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云贵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7MA5U36T19E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璧青北路1001号附4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271号
经查, 当事人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5001200041340,有效期至:2027年7月26日,当事人主要从事奶茶制售经营活动。
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的“好艺元素花香碧螺春”和“椰子粉固体饮料”是当事人从长沙市雨花区七杯咖啡商行购进,“好艺元素花香碧螺春”的购进单价为70元/包,“椰子粉固体饮料”的购进价格是32元/包,查获时,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1包“好艺元素花香碧螺春”,该产品包装上标注有“生产日期:见包装封口处,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00g”,该产品包装上封口处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查获的1包“椰子粉固体饮料”,该产品包装上标注有“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800g,生产日期:见包装正面”,包装正面写有:2025年04月16日。上述查获的1包“好艺元素花香碧螺春”和1包“椰子粉固体饮料”均已过期,货值金额为102元。当事人在使用上述“好艺元素花香碧螺春”和“椰子粉固体饮料”制作奶茶的过程中未建立使用记录,无法查明其过期后的使用情况,故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扣押过期的1包“好艺元素花香碧螺春”和1包“椰子粉固体饮料” 。
25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