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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南园啤特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南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26MA74ACK916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达板镇达板工业园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3﹞食生8号
2023年11月6日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系统领取《检验报告》(编号:SP-GC2023-2561),东乡族自治县南园啤特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规格380ML/瓶,生产日期2023-09-05)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了以上《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并且在你公司副经理冶永珍陪同下对你公司成品库房、灌装车间、原料库房进行了检查,查阅了相关材料。你公司副经理冶永珍对现场检查事实无异议并签字确认。我局于11月9日立案调查。经查,你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240件(4800瓶),销售量7件(140瓶),召回230件(4600瓶),每件单价14元,合计货值金额3360元,违法所得98元。你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的违法事实。
1.对东乡族自治县南园啤特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对东乡族自治县南园啤特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处以50000元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98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098元,大写伍万零玖拾捌元整。
50000.00元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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