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博瑞克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延莹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07BD412D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外环东路3699号滨航腾云创意园B区25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机关缉违字[2025]7号
2024年12月13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郑机场关申报出口1票报关单,编号为460420240044215184。报关单项下只申报1项商品,商品名称为滚筒,商品编号为8431431000,对应出口退税率为13%,规格型号为“通用于石油钻探机用零件|非破碎锤|无品牌|无型号”。申报成交方式为FOB,申报价格为人民币979776元,最终目的国为俄罗斯。2025年1月22日,当事人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供述该票报关单项下货物出口价格申报错误,该票货物实际价格为人民币9797.76元。经计算,本案案值为人民币96.9978万元。以上行为有主动披露相关材料、案值计算说明、当事人查问笔录、报关单证及随附材料、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
科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按期向中国银行航空港分行(账号:9109560018535022)缴纳罚款。
5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
2025-07-16
2
津市监丽执罚﹝2023﹞135号
当事人于2021年5月11日成立,2022年6月当事人与南阳市微企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南阳市微企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网站服务。为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2022年7月当事人将公司概况内容(其中写有“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给南阳市微企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传至公司官网。当事人无法提供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执法人员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当事人未取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23年9月1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津市监丽执限提〔2023〕25号),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仍无法提供。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将官网进行关闭。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