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定汇诺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戚能昌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9MA6NFC8Y29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罗婺彝寨南面1栋1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武处罚〔2025〕95号
经查实:2018年4月底开始,当事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戚能昌利用公司的名义,针对武定县辖区不特定人员,招聘业务人员,以发放宣传单、召开理财会议、项目推介会、答谢会等形式进行大肆宣传,以月利率为 1.4%至 2.0%不等的高额利率为诱惑,通过与受害人签订《云南洲盈投资有限公司的弥勒汇锦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吸收被害人65人投资款209.5万元。2018 年10月29日起,当事人在未获得国家金融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投资理财业务和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币务务,201 9年1月,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戚能昌又在武定县城北片区开办“汇诺艾灸养生馆”,之后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戚能昌仍聘用其在经营“云南洲盈投资有限公司”时招聘的员工,针对武定县辖区不特定人员,以投资“武定汇诺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汇诺艾灸养生馆”、在全国开展汽车美容服务连锁店、实施武定猫街 PPT项目、文山种三七、武定KTV项目经营等虚构的事实,以1.4%至2.0%不等的高额利率为诱惑,通过与受害人签订《武定汇诺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创始借款合同》,吸收被害人60人投资款305.8 万元。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戚能昌经营“云南洲盈投资有限公司”“武定汇诺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汇诺艾灸养生馆”的办公用房租金、装修费用、雇请的员工工资、提成等一切经营所需费用均来自受害人的投资款;且是用新吸收的资金支付老客户的利息、返现、本金及日常开支等各项支出的模式进行经营。武定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1日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戚能昌提起公诉,经武定县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3月11日作出(2019)云2329刑初20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戚能昌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人民币。本局执法人员依法从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中查询到:1.云南洲盈投资有限公司从2018年4月9日核准登记至今都尚未依法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公示,并于2019年7月4日、2020年7月8日、2021年7月14日、2022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2024年7月4日6次把当事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另案处理);2.当事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未查询到“汇诺艾灸养生馆”注册登记信息,在武定县城北片区未找到“汇诺艾灸养生馆”。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登记住所(武定县狮山镇罗婺彝寨南面1栋102号)现场核查未找到该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一、吊销武定汇诺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禁止武定汇诺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戚能昌自判决执行期满五年内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0.00元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