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徐州如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超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322MA21LTLH80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徐州市沛县沛城街道蒋庄2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3
(2024)苏0322民初8034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赵*
徐州如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沛县人民法院
2
2024-09-10
(2024)苏0322诉前调7645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赵*
徐州如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沛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沛市监处罚〔2026〕00001号
经查明,当事人网店经营的“山楂桑葚乌梅茶”商品,是亳州益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商品为塑料盒包装,分割式盛放有等6种物质,分别为:陈皮20克、桑葚50克、荷叶7克、山楂25克、重瓣红玫瑰15克、乌梅55克,上述物质为初级农产品,也不具备保健功效,当事人在其网店对该商品宣称具有“体胖降脂、中药减脂减肥、减降脂去油腻”等功效,且无法提供涉案商品批次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综上,当事人涉嫌存在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及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上述商品的详情页。主图、标题等,是当事人委托沛县福沛康广告制作服务部制作的,委托制作费用为100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的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
200.00元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3-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