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区花厅镇海哥农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海龙 | 注册资本:1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1121MADYUY1P9G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上饶市广信区花厅镇金鸡村上蓬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广信市监处罚〔2025〕53号
当事人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销售的米酒是当事人经营者的母亲酿造的,主要用途是自己食用和售卖,当事人仅在网络上(抖音平台)进行销售,未在其他网络平台上进行销售,也没有在实体店经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9日开始在抖音平台销售米酒,成本价15元/罐,订单显示重量为1000g*1罐,以13.4元销售了1罐,以16.4元销售了1罐,以19.9元销售了2罐。截止案发时止,总计销售了4罐,合计销售金额69.6元。经核查,当事人销售的米酒外包装标签是其自购的汉印品牌型号为N31BT的热敏标签打印机打印的,标签内容为品名“米酒”,生产日期,配料表、注明、联系电话、生产商,生产商名称为“江西齐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实际不符。
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9.6元;对当事人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上缴国库;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米酒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上缴国库;合计罚没款2069.6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