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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忆巴渝火锅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兴琼注册资本:3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MAK4X85A2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孙家书房上街18号A幢9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6〕10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8日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后,在核准的经营场所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至2026年2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于2023年8月28日从江旭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7MA5YFN7Y42)处购进“冻三去单角革鲀”40件(每件5袋),购进价格1280元/件,购进后以270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至2024年1月销售后仅剩余3袋,一直存放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冻库第二层。2026年2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其冻库第二层发现上述3袋“冻三去单角革鲀”,标签显示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保质到效日期为2年/2025年7月14日,上述“冻三去单角革鲀”与当事人待售的鲍鱼、鸭心、麻辣肉片等存放在一处,现场未进行物理隔离、也未设立不合格食品标识。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冻三去单角革鲀”的货值金额为810元(3袋×270元/袋),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购进上述“冻三去单角革鲀”时,查验了供货商资质,未保存涉案食品的进货票据和合格证明文件。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3月4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为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超过保质期的“冻三去单角革鲀”3袋 (价值¥ 810.00);3、警告。
3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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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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