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9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元姣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00MA4465DB7L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电子商务产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
2025-10-15
(2025)冀0925民初33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法院
3
2025-09-23
(2025)冀0925民初33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法院
4
2024-11-26
(2024)豫0183民初800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
5
2024-06-20
(2024)豫0902民初624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吕**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6
2024-05-23
(2024)粤0115民初429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王*,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江**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7
2024-05-17
(2024)粤0115民初42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江**,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王*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8
2024-02-21
买卖合同纠纷
朱**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9
2024-01-24
(2024)粤0115民初42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王*,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10
2023-12-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
淇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30
2022-11-18
(2022)鄂0982财保21号
财产保全
张**、周**等与于**、濮阳市江山运输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3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2-07-05
2022-02-21
(2021)豫0928民初114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2096.44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27
2022-05-24
(2022)陕0102民初167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赵**、郑州八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27
2022-05-24
(2022)陕0102民初167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赵**、周**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1-27
2021-08-03
(2021)豫0928民初416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晨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种**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974.98元
民事案件
6
2021-07-05
2021-06-15
(2021)豫0902民初364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心支公司与尹**、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29
2021-04-23
(2021)鄂1127民初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孔**、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6817.7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3-26
2021-02-01
(2021)豫0928民初6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宗**、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1-15
2020-12-10
(2020)豫0523民初33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庞*等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鹤浚交执罚字(2026)第0317006号
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2024年03月22日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罚款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元
浚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2
豫宛社交罚字﹝2025﹞第1100001号
车辆外廓尺寸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社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3
3
新哈交执运政(2025)0267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罚款五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30
4
闽交执南高三﹝2024﹞罚字第120号
2024年12月10日16时4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李帆、官腾飞在宁光线光泽收费站外广场对李志扬驾驶的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号为豫JC5999车辆进行检查,该车运载烟叶﹝可解体﹞,经现场勘验检测,该车车货总长18米,总宽2.55米,总高4.4米﹝超过限值0.4米﹞,现场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罚款人民币叁佰圆整﹝¥300﹞。
3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12-11
5
J371728202400550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大屯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5月10日08时52分,车辆牌号为豫JC8155(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大屯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豫JC8155(黄色)号车辆,行驶至本机关依法设置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大屯监测点,执法人员通过大屯监测点监控视频发现豫JC8155(黄色)号六轴通过该监测点称重检测时采取(超低速)行驶方式干扰检测。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2
6
J371728202400549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大屯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4月14日06时01分,车辆牌号为豫JC8155(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大屯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豫JC8155(黄色)号车辆,行驶至本机关依法设置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大屯监测点,执法人员通过大屯监测点监控视频发现豫JC8155(黄色)号六轴通过该监测点称重检测时采取(超低速)行驶方式干扰检测。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2
7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509503号
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因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给予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5-13
8
J370829202400344
2024年5月6日9时4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红占、李川在嘉祥县临河路王庙路处对耿进仓驾驶的(黄牌)豫JC2250、豫JH273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面粉,所行驶的嘉祥县临河路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8吨,超限60%。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过磅单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陆佰元整
16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06
9
371725202302548
2023年12月06日 15时3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五中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220黄安段对刘国勤驾驶的豫JA3180(黄色)、豫JW719挂(黄色)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江洪涛(****)、苑全恒(****)向刘国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刘国勤驾驶的车辆豫JA3180(黄色)、豫JW719挂(黄色)从郑州运输塑料颗粒送往郓城,豫JW719挂(黄色)隶属于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大架号:LA99GRC36N1XXF737,原挂车于2023年06月29日登记注册,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挂车车身车架全新,现场查验询问得知因事故大梁变形无法使用,经营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装挂车总成,于2023年10月份在山东梁山统岳车辆有限公司以旧换新,支付1.3万元更换了挂车的车身和大架,仍使用原挂车的车桥、大架号、车牌号及营运手续,驾驶员无法现场提供挂车合法改装手续。经调查,该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7
10
371725202301430
2023年08月04日 15时0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八中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S242朱屯段对韩现刚驾驶的豫J96892(黄色)、豫JW552挂(黄色)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李忠山(15160717067)、朱中平(15160717054)向韩现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韩现刚驾驶的车辆豫J96892(黄色)、豫JW552挂(黄色)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驾驶员提供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经检查,该道路运输车辆隶属于:濮阳市金祥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号:豫交运管濮字410901011279号,该车辆《道路运输证》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至2022年03月31日,该车辆逾期未按时参加年度审验,执法人员利用运政基础数据查询该车辆营运状态:注销,又经(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服务平台查询车辆状态:注销;查询结果一致,该公司货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执法人员把该车辆引导至郓城县超限站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