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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锦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小成注册资本:14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0MADK879D5F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3208号广城建材家具博览中心一期B5032a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5〕157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于2024年05月14日成立。当事人未在2025年6月30日24时前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公示和报送2024年度报告。经查当事人2025年6月30日至8月25日期间公司账户交易明细,当事人在此期间未产生银企对账收支,无营业性收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移送函》和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企业年报查询截图打印件各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违法事实;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艾小成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张晨亮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确认违法事实; 4.2025年6月30日至8月25日期间公司账户交易明细打印件,证明当事人在此期间未产生营业性收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因当事人符合从轻行政处罚情形,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2800元。
28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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