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胶州市李家河广源加油站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世洁注册资本:51.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1869665105F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李家河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5﹞11号
经查,2024年10月22日,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根据市级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对当事人销售的车用柴油(规格型号:0号 国Ⅵ,库存数量:10491L)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11月6日,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202412002136,库存数量:10491L),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标准,依据《青岛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4年11月18日,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根据当事人的复检申请出具复检结论的检验报告(编号:NO:202412002136-F),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规格型号:0号 国Ⅵ)共计10491L。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8日,当事人共计已售出车用柴油(规格型号:0号 国Ⅵ)1789.6L,实收金额为11736.13元。库存数量为8701.4L。该批次车用柴油(规格型号:0号 国Ⅵ)的平均成本为5.68元/L,平均销售价格为7.12元/L。综上,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规格型号:0号 国Ⅵ)货值金额为74695.92元(10491L*7.12元/L),违法所得为1571.20元(11736.13元-1789.6L*5.68元/L),库存数量为8701.4L。
1.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8701.4L; 2.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罚款74695.92元; 3.没收违法所得1571.2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76267.12元。
74695.92元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