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明区周江升中草药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江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2MA6FJP7B8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街道和兴路8号贵钢花鸟商业街区A类铺面3F-082[油榨办事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2024]02029号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农副产品、初级农产品及预包装食品,当事人在日常经营中,对品名为“济水福字阿胶”预包装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及时清理下架还存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并销售给了消费者。当事人销售的“济水福字阿胶”,生产日期为2022/01/01,有效期至2023/12/31。在2024年6月10日销售给消费者的时候,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济水福字阿胶”,因当事人未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因此根据现有证据能查清的情况是:2024年6月10日销售给消费者1盒,售价为360元/盒,货值金额为360元,违法所得360元。 另查明,当事人自制产品“补肾丸”,销售给消费者时向其宣传了补肾丸具有“提高免疫力、补阳、治疗腰酸痛、前列腺、肾功能”等内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补肾丸”,根据现有证据能查清的情况是:2024年6月10日销售给消费者70颗,销售价格为每颗15元,销售总价为1050元,违法所得10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身份及具有合法经营的资质; 2.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身份信息;
警告#罚款0.305万元#
305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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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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