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赫章县丽隆文具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宗秀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7MA6HD6Y74A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可乐乡可乐村中寨组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赫市监处罚[2023]7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从流动供货商处以8元/瓶的价格购进“Vemi”天然植物精华洗发沐浴露3瓶((净含量:1380ml,限用日期:2022/07/25,化妆品许可证号:粤20160545,生产商:广东艾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Vemi”海马保湿舒爽沐浴露2瓶(净含量:1380ml,限用日期:2022/07/16,化妆品许可证号:粤20160545,卫妆准字:29-XK-4159号,执行标准:QB/T2660,生产商:广东艾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Vemi”海马保湿舒爽沐浴露在有效使用期限内自己使用了1瓶,剩余1瓶,Vemi”天然植物精华洗发沐浴露剩余3瓶,剩余的4瓶超过使用期限后均未售出。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进货票据,当事人自2023年以来未新购进化妆品进行销售。截至2023年3月1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上述剩余的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上述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违法货值金额52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3月15日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8张,现场检查视频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事实。 2.2023年3月15日对当事人制作的《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赫市监强制〔2023〕93号),《财物清单》(93号)1份,证明: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进行扣押的事实。 3.2023年4月11日,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及现场检查时拍摄的视频及询问笔录视频刻制的光盘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来源及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进货情况、销售情况的事实。 4.2023年4月11日对当事人提取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经营者的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相关(单位)人员签名盖章认可。
警告#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