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吉盛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兴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4MA17XML768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磐石市河南街商贸城批发广场二楼办公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0
2023-04-28
(2023)吉0284民初7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磐石市吉盛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行处字﹝2024﹞4号
当事人于2021年起从事电热毯经营行为,涉案电热毯具体情况为:暖哈哈牌电热毯,是该单位于2022年9月3日购进,进货数量30床,进货价格48元/床,有进货票据,票据上显示产品名称为“亚麻加大三人”每床销售价格72元,截止案发时共销售15床,已销售货值金额1080元,违法所得360元,总货值金额2160元,剩余的15床电热毯已于2023年9月20日做返厂处理。上述暖哈哈牌电热毯经检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依据《吉林市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判定该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于2021年起从事电热毯经营行为,涉案电热毯具体情况为:暖哈哈牌电热毯,是该单位于2022年9月3从哪购进的购进,进货数量30床,进货价格48元/床,有进货票据,票据上显示产品名称为“亚麻加大三人”每床销售价格72元,截止案发时共销售15床,已销售货值金额1080元,违法所得360元,总货值金额2160元,剩余的15床电热毯已于2023年9月20日做返厂处理。上述暖哈哈牌电热毯经检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依据《吉林市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判定该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以盈利为目的,购进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热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威胁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热毯的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360元。二、罚款2160元。
216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