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传强川菜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文传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801MA755WY21H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一选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格市监处罚〔2025〕22号
经调查,2017年05月22日,当事人格尔木传强川菜馆(该店店铺门头为文馨川菜字样)在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2025年1月,当事人格尔木传强川菜馆在经营场所内推出“今日推出”字样菜单,菜品10种。2025年7月23日,网友到当事人格尔木传强川菜馆就餐,所消费菜品为蹄花鸡一份、土豆丝一份、米饭一碗,共计收费220元,网友在网上发布视频,标题为“文馨川菜点的鸡120元,买单时收取220元。”2025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格尔木传强川菜馆经营场所内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饭店经营场所内墙面黑板上写有“今日推出”字样菜单中10种菜品均未进行价格信息公示,且在该饭店菜单中也未发现“今日推出”10种菜品价格信息公示。经执法人员调查,网友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消费时,所消费菜品为蹄花鸡一份、土豆丝一份、米饭一碗,共计220元,不存在多收费情况。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格尔木传强川菜馆作如下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元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1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9-08-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