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采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包小凤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8MA285CW79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二源镇谈阳村严坦皮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罚〔2026〕115号
经查明,当事人浙江采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年报数据为零。2025年10月20日,我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发函核查纳税申报信息,经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复函浙江采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税务纳税人状态为注销,注销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期间,本局于文成政务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等地方发布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截止日前,当事人都未修改年度报告数据、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且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以及拨打登记时预留的联系电话,证实浙江采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本局认为,当事人超过六个月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综上,当事人超过六个月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吊销浙江采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00元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