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桃山区靓丽小菲美容美体会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00MA1AW7Y24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欧洲新城6号楼3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3]3024号
2023年3月16日,依据《黑龙江省药监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黑药监化〔2023〕24号) , 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乔飞经营的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街朝阳五组团6号楼29号商服的七台河市桃山区靓丽小菲美容美体会馆监督抽样时,在货架上发现12盒零4贴待售的“水姿缘富勒烯美肌颈膜”( 每盒5贴),外包装上标明限期使用日期至2023年3月1日,该颈膜已经超过使用期限,仍摆放在货柜上销售。执法人员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上述颈膜进行扣押,我局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七台河市桃山区靓丽小菲美容美体会馆于2017年12月5日成立,已取得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该美容美体会馆经营者乔飞自述其于2023年1月18日从淘宝上圣大公司购进了15盒“水姿缘富勒烯美肌颈膜”,限期使用日期至2023年3月1日,规格为5贴/盒,委托方为:广州魅丽绣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美续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营者进行了进货查验,进价为9.5元每盒,售价10元每盒,货值金额150元,经营者自述自用了2盒零1贴该颈膜,剩余的12盒零4贴未售出,无违法所得。经营者称因自己身体不好,没有管理好该店,导致未及时发现超期化妆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涉案化妆品外包装实物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3、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事实陈述。
5、当事人的供应商进货票据和进货台账,证明当事人进货的数量和来源;
6、涉案化妆品检验报告一份、生产商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查验情况;
7、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延长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
8、门面照片、现场照片,证明当事人正在营业中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情况。
9、我局执法人员电子版执法证截图复印件,证明执法人员执法资格;
10、执法全程执法记录仪视频,证明执法和调查取证过程。
以上证据均由出证人签字认可。
罚款1.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