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程记纯酿酒坊(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能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DYHQPK8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沉湖镇福万大道邮政银行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09月份租赁位于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沉湖镇福万大道邮政银行旁的二间门面,2024年09月0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24年09月开始从事白酒食品的生产经营。截止到2025年9月11被本局查处时,当事人一直未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2025年9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汉川市监责改〔2025〕201号《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0日之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2025年10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2025年9月11日下达的汉川市监责改〔2025〕201号《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
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采购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未建立进货台账;对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销售时,未建立生产销售台账,未如实记录生产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销售去向等。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保存进货、生产销售台账记录,查验相关证明的行为,本局于2025年10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汉川市监责改〔2025〕240号《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处罚。在调查期间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2日取得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由于当事人不能向本局提交从2025年01月份至2025年10月14日的财务记录或经营票据,故本局无法认定当事人的经营金额,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